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应公开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调试时间。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医院门急诊楼、住院楼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龙山县里耶镇
3、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约17359.1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总建筑面积为23438平方米。针对患者病情要求,提供门诊和住院服务,主要诊疗科目包括神经内外科、肝胆外科、普外科、骨科、五官科、泌尿外科、妇科、产科、麻醉科、ICU、新生儿科、普通儿科、心内分泌科、消化肾病科、呼吸内科和急诊科等,共设置病床240张。本项目不设传染科,不接纳传染病病人,不开展同位素诊疗诊断的医疗项目,不设太平间。项目不设置锅炉房,住院病人生活用热水均由电热水器提供。项目营运过程中所需氧气均为外购,不自制。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卫生院
2、联系人:师主任
3、联系电话:******
三、承担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2、项目负责人:龙工
3、联系方式:******
四、竣工日期及调试生产日期
******卫生院于2024年7月建设完毕并投入运营。
2、项目环保设施调试日期为 2024年9 月14日至 2024 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