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分区县)、可研报告编制(分区县)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9日
娄底市生态环境局的娄底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分区县)、可研报告编制(分区县)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娄底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分区县)、可研报告编制(分区县)服务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娄财采计[2024]0127
3、委托代理编号:HNMS(CG)2024-0051
4、采购项目预算:******.00元(含税)。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
8、合同履行期限:分县区实施方案在合同签订的3个月内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和娄底市生态环境局验收,分区县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合同签订的1个月内完成并获得批复。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 最高限价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节能 产品 | 进口 产品 |
包1 | ******.00元 | 娄底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分区县)、可研报告编制(分区县)服务 | 项目内容:1、现场排查、系统录入(对各区县人工调查形成的排查清单和遥感识别形成的遥感清单中所列黑臭水体(疑似黑臭水体数量为394个)逐一进行现场复核。对于通过初步感官识别和区县评议仍然无法判定的水体,需进一步通过水质监测判定是否属于黑臭水体。针对各区县黑臭水体排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提供专业的解决路线及应对措施。提交复核成果,包括:娄底市农村黑臭水体清单1份及矢量位置文件、现场照片、测量数据、水域面积、经纬度等。协同生态环境局完成省级及国家级清单入库工作。);2、现场取样、检测费;3、分县区实施方案(在全面汇总区域内社会概况、水系水质状况及既往工作成效等资料的基础上,基于《娄底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实施方案》内容,针对娄底市下辖的新化县、双峰县、涟源市、冷水江市、娄星区五个县市区,深入剖析农村黑臭水体的水质现状与污染源分布,进一步完善各区域的黑臭水体治理策略,提出切合当地的“一水一策”工程措施,制定针对性的实施方案,实现精准治理。);4、编制分区县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详见采购需求清单 | ******.00元 | 否 | 否 |
说明: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且备案咨询专业为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可全天候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开标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投标其它说明及注意事项:(1)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投标,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者,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陆后选择项目按照页面提示网上投标,下载采购资料(电子采购文件为gef格式)、项目投标的壳文件和加密程序,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响应(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版本的投标人工具箱V6.7.0)和操作说明书请在该项目资料中下载。请各投标人一定要提前熟悉系统操作和软件操作,电子投标文件为gef格式。投标过程中如遇问题可联系金润技术客服:客服电话:******95,客服QQ:******23,如因不会操作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注意事项:请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委员会在评标室对需要进行答疑的单位进行提问,投标单位收到短信后在规定时间内在交易平台进行澄清(快捷导航-澄清答疑-选择进行答疑的项目)查看问题并上传答疑附件(答疑附件以PDF格式上传)。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王琛
2、电话:******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娄底市生态环境局
(2)地 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环保街99号
(3)联系人:王琛
(4)电 话:******
(5)邮 编:417000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2)地 址:娄底市娄星区吉星路黄泥社区对门6栋2单元2楼
(3)联系人:梁广平
(4)电 话:******
(5)邮 编:417000
(6)电子邮箱:******7@qq.com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 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有限公司
(3)电 话:400-819-9995、******
(4)电子邮箱:******
4、监管部门信息
(******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2)地 址:娄底市娄星区石马路6号
(3)联系电话:******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