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报送的《高端伺服防爆电机以及矿山智能装备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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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娄底市娄星区环保街99号
邮 编:417000
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高端伺服防爆电机以及矿山智能装备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娄星产业开发区涟滨西街南侧、柳青路以东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拟投资11660万元在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娄星产业开发区涟滨西街南侧、柳青路以东建设“高端伺服防爆电机以及矿山智能装备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29861.21m2,建设2栋生产厂房,1栋综合办公楼、1栋辅助用房、1栋门卫室,项目建成后可年产电机1930台、破碎机203套、给料及振动筛分设备240套、各种洗沙设备污水处理设备130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1)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 (2)废气 施工期注意合理安排施工,运送建筑材料过程中采取相应的遮盖、封闭措施,避免运输过程中洒落形成粉尘;对施工场地及车辆进出的路段洒水降尘;施工机械尾气及装修废气排放量不大,经过大气扩散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设备运行噪声。为了进一步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拟在施工期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如下:主要施工机械应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并按时对所有施工机械进行检修,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各类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应限制夜间高噪声设备的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运输车辆采取减速缓行、禁止鸣笛等措施,以减小运输车辆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设置专门的垃圾收集点,定期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建筑垃圾施工过程中集中收集,可回收利用废物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废物定期清运至当地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集中堆存。 二、运行期: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电机生产线与矿山智能装备生产线机加工废气中的下料废气、焊接烟尘、打磨废气、抛丸废气与电机生产线中的喷漆房废气、空气除尘清洗废气等。焊接烟尘采用集气装置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下料废气采用集气装置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抛丸、打磨废气采用集气装置收集后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喷漆房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采用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空气除尘清洗废气采取密闭措施。无组织废气经厂房阻隔、重力自然沉降至地面,少量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至外环境。 (2)废水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娄星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经南阳河排入涟水。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生产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加强管理等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内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桶,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包装材料、收集粉尘、废边角料、焊渣、废钢丸等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处理;废切削液、漆渣、废漆料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机械油、废含油抹布、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关于本项目的评价总结论 |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符合项目所在区域“三线一单”相关要求,项目平面布局和选址较为合理,在严格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类污染物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废气、废水、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得到合理合法处置,项目建成运营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能够满足周边环境功能规划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项目建设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