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号: |
DZ******(GC)003 |
工程名称: |
大竹县污水处理厂提质扩能及污泥处理设施(大竹县文星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质扩容)建设项目 |
标段编号: |
DZ******(GC)******1 |
标段名称: |
施工 |
代理机构名称: |
******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澄清内容: 大竹县污水处理厂提质扩能及污泥处理设施(大竹县文星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质扩容)建设项目施工 补遗书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于2024年11月07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发布的 “大竹县污水处理厂提质扩能及污泥处理设施(大竹县文星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质扩容)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我单位就招标文件做以下修改: 1.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11条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注:不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分包协议等证明文件。 修改为:□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中标人可对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进行分包,并在合同签订后,专业分包工程实施前需将其选择的拟分包单位的资质、专业技术能力等情况报招标人批准,经同意后方可实施。分包的条件应满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及国家强制性规定,严禁违法分包。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具备所分包工程相应资质 。 注:不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分包协议等证明文件。 2.其他事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答疑澄清文件。 特此说明 ******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24年11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