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公共资源有效配置,发挥市场主体技术管理融资优势,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重******人民政府决定授权市司法局对《娄底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综合质量提升及运营项目实施方案》等4个实施方案,组织听证以征求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市城管局制订的《娄底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综合质量提升及运营项目实施方案》;
市住建局制订的《娄底市中心城区污水管网有偿使用项目》《娄底市中心城区综合管网有偿使用项目》;
******发改委制订的《娄底市公共领域储能电站及充放电设施有偿使用项目实施方案》。
二、听证会时间
拟定于2024年11月1日(周五)上午9:00。
三、听证会地点
******建设局(娄底市娄星区建设街158号)7楼会议室。
四、听证代表产生方式
听证代表通过遴选和邀请方式产生。与听证事项存在利害关系或热心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群众可以向各实施方案制订单位申请参加听证会,由各实施方案制订单位遴选听证代表。各实施方案制订单位也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听证。
申请参加听证的群众应于2024年10月25日前向各实施单位听证联系人提出申请,并登记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各实施单位于2024年10月26日前告知遴选结果,并以短信、电话或书面方式向遴选代表和邀请代表送达参加听证的通知。
五、听证会联系人
******服务中心
刘丰华 ******
******建设局给排水科
罗 俊 ******
******建设局城建科
邵业成 ******
******委员会能源科
陈鸿翔 ******
六、听证纪律
(一)听证代表应准时到达现场参加听证。迟到、早退或委托他人参加听证的,视为放弃参加听证;
(二)听证代表应实事求是,针对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合法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代表应当服从指挥,遵守纪律,保守秘密,未经允许不得拍照、摄像,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听证的行为。对扰乱听证秩序的,将责令退场,并依法追究责任。
七、其他事项
听证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将提前另行通知。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娄底市司法局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