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江市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6月13日
采购合同编号:冷财采计[2024]000034
采购人(全称):冷水江市残疾人联合会(甲方)
供应商(全称):冷水江市禾青建筑工程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冷水江市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 冷财采计[2024]000034
3、项目内容:冷水江市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为310户困难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包括洗涤盆安装、水龙头安装、室内管道安装、柜类制作等无障碍改造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 李晓峰
6、联系电话:******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元。
大写:壹佰伍拾肆万伍仟壹佰肆拾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
(1) 完成工程进度的60%时,按所完成工程量造价的70%支付第一次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财评审核竣工结算后支付至评审金额的80%,经审计部门结算审计后付至工程结算审定金额的97%,另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付清。
(2)结算金额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无质量问题、缺陷责任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3)如在施工过程中,因承包安全文明措施不到位,管理不善,造成事故或受到相关单位处罚,影响发包人建设,在未按发包人要求处理事故或消除影响前,发包人暂停支付工程款。因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资料的缺失,而造成进度付款延迟,发包人不承担相应责任。
(4)发包人支付每一笔工程费前,承包人应当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承包人不能提供发票的,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6月12日,完成日期:2024年8月30日。
总日历天数:88天。
2、地点:冷水江市310户困难残疾人家庭。
3、方式:按要求完成采购服务的全部内容并通过验收。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冷水江市残疾人联合会。
验收方式:采用现场验收方式的。
验收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年6月12日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拾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方执陆份。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6月12日
合同订立地点:冷水江市残疾人联合会会议室。
附件:具体标的合同等。
甲 方:(公章)冷水江市残疾人联合会
法定代表人:吴朝晖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
传 真:
地 址:冷水江市金竹东路
乙 方:(公章)冷水江市禾青建筑工程公司
法定代表人:段旭光
委托代理人:李晓峰
电 话: ******
传 真:
地 址: 冷水江市禾青镇
******有限公司禾青支行
帐 号:************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