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统一平台和数据库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9日
******有限公司受******资源局的委托,对不动产登记统一平台和数据库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不动产登记统一平台和数据库建设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嘉财采计(2024)48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RY-CZ-****** 4、采购项目预算: ¥662998.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4个月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9、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郴财采资〔202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项目预算(元) 数量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1 不动产登记统一平台和数据库建设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采购内容及要求 ¥662998.00元 1 / / 代理服务费:收取代理服务费人民币9500.00元,由采购人支付。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t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可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_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从2024年9月19日起至2024年9月26日止,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2:30~05:3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的获取地点:******有限公司(郴州市亿枫翠城6栋1单元1301)。 3、磋商文件获取需提供的材料要求:详见磋商邀请中的第四条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提供以上资格要求的资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和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一份(格式见附件1); 4、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指定地点获取。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9 月30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停止提交纸质和电子响应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9月30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有限公司。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七、公告期限 1、本磋商邀请公告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磋商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确认 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收到本采购文件后,请于2024年9月29日17:30时前,以书面形式(附件3)确认是否参加磋商采购活动。 九、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资源局 地址:嘉禾县珠泉东路63号 联系人:黄智勇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亿枫翠城6栋A1301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 十一、行政监督 名称******办公室 地址:嘉禾县珠泉镇县城新区 联系人:李霞 电话:******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投标人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磋商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投标人参加磋商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磋商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委托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单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公司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 ;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 授权代理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磋商邀请回复确认函 致:(代理机构名称) 贵代理公司的磋商文件已收悉,经研究,我公司决定参加(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 ),现就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进行确认,同意按贵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及要求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且无任何异议。 至此。 敬礼! 被通知公司名称(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不回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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