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发锦庭正式用电工程已由******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采购人为******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城发锦庭正式用电工程;
2.2 建设地点:城发锦庭;
2.3 项目概况:城发锦庭项目位于娄底市娄星区福星路与桃圃街交叉口,合计高层商住楼3栋,其中住宅面积约3.045万平方米,住宅253户,商业面积630.56平方米,商业门面11个,车位257个。
2.4 招标范围:完成城发锦庭正式用电工程,包含10KV外线配电工程、抄表到户工程、双电源配电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标准,并通过电力部门验收;
2.7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8 包段划分:一个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具备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被授权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投标文件组成附件1、附件2),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3.2 特定资格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招标评审。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即日起至2023年 11 月 18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携带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一套(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原件现场查验)******有限公司(娄底市娄星区政府院内0017栋302-304房)购买招标文件,只有上述资料齐全且符合本公告第3条规定的潜在投标人才允许购买招标采购文件。(★)
6.2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购买招标采购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采购人对招标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 11 月 24 日 15 时00分,地点为******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采购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并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有限公司官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监管机构监督。监督机构为:******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10.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海军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娄底市娄星区政府院内0017栋302-304房
联系人:谢伦伟
电 话:******
(备注:本项目属于企业内部自主招标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所有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在参与竞标前应充分了解、熟悉业主方的相关管理规定,并严格遵照执行。)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