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井镇谭家村-大跃村产业路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9日
******人民政府(甲方)
******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石井镇谭家村-大跃村产业路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 娄星财采计[2024]0037
3、项目内容: 石井镇谭家村一大跃村产业路工程全线里程长2.661km。建设主要内容为拆除砼路面118m3,新建 20cm 厚C30混凝土路面7825.75 ㎡、GR-C-4E型标准段1143m、GR-C-4C型标准段180m、各类型端头段 324m、各类标志标牌共计25块、标线 661.8 ㎡。具体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4、是否分包: 否
5、项目负责人:周洗清
6、联系电话:******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元
大写:壹佰肆拾贰万捌仟捌佰陆拾柒元整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金额的70%,经审计部门审计后支付至审定工程总价的97%,留审定工程总价的3%做工程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及时支付,但不计息。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9月7日,完成日期:2024年11月6日。总日历天数:60天。
2、地点:娄星区石井镇。
3、方式:竣工交付。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 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当地公路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验收方式: 验收必须达到设计要求,材料质量必须通过验收才能安装。
验收标准: 工程竣工验收后,中标人应在3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工程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装订成册交采购人三套存档,并必须保证所有归档资料的真实性。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年9月6日(签订之日)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份,采购人执叁份,供应商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09月6日
合同订立地点: 石井镇政府
附件:合同协议书。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雄飞 法定代表人:赵萍
委托代理人:周辉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地 址:娄底市娄星区石井镇松江村 地 址:娄底市娄星区新星南路2056号301室
******银行******有限公司娄底市乐坪支行
帐 号:******6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