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报送的《关于年产10亿件电子元器件(放电管壳)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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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娄底市娄星区勤政街36号
邮编:417000
注: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对环评报告表内容负责
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年产10亿件电子元器件(放电管壳)生产线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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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办事处长铺路佳晨电子厂区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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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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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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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1500万元在佳晨电子厂区内新建1栋电镀厂房,内置镀镍生产线,配套建设废水处理站及电镀酸雾碱喷淋装置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外委镀镍改为自镀,镀镍规模为年镀5亿件电子元器件(放电管壳),企业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不发生变化,仍为年产5亿件白瓷产品及5亿件金属化产品,产品种类为氧化铝耐磨陶瓷件、高性能陶瓷基板、陶瓷阀、绝缘陶瓷、其他结构陶瓷制品、电工陶瓷制的绝缘子、金属膜电阻瓷件、陶瓷金属化瓷件(含放电管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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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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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开展了公众参与,编制了《关于年产10亿件电子元器件(放电管壳)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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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有关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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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关于本项目的结论 |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符合湖南冷水江经济开发区入园要求,选址可行,平面布置合理,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废气、废水、噪声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可得到安全处置,环境风险能得到较好的控制,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能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的要求,项目的建设及运营不会影响周边环境功能规划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项目建设的是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