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山镇牛车桥危桥改造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2月19日
杉山镇牛车桥危桥改造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2月19日
发包人******人民政府
承包人******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达成一致。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信息
3.建设内容:老桥拆除,原址新建桥梁。桥梁荷载等级:公路-Ⅱ级; 桥梁全长36.04m, 为2-13m钢筋混凝土现浇空心板桥,下部结构为重力式 U型桥台,桥墩为实体式桥墩,桥梁净宽6.0m.
4.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质量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 准。
5.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元。
大写:壹佰壹拾万零伍仟壹佰壹拾元整。
(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
(3)具体支付金额以竣工结算工程量为准。
6.履行合同的时间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2月13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6月12日
合同总工期为120日历天,工期顺延按国家规定执行,工期延误签证或工期顺延证明原件须及时交甲方。
7.付款
进场开工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20%预付款;完成工程量实际形象 进度的70%支付至合同金额50%(含预付款);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支付至 合同金额的70%(含预付款);通过结算审计并移交全部工程资料后支付至 结算审定金额的97%;余款3%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12个月。质量 保证金甲方在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壹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不计利 息)。在每笔款项支付前乙方需提供相应金额的等值增值税发票。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工程造价
1.本项目采用单价合同。
2.工程量按现场计量核实后据实结算。如出现设计与工程量变更情况 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乙方报价中有相同或类似项目的,按乙方报价执行。
乙方报价中没有的,按甲方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原则、取费基数执行,同时核减乙方报价下浮比率。
第三条:施工技术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及国家建筑工程质量规范规定以及强制性条文规定严格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尊重甲方的合理意见,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自觉接受甲方监督和检查,对提出质量、安全等问题乙方必须在要求的时间内整改到位。
第四条双方责任
( 一 )甲方责任
1、 负责提供乙方设计和施工所需要的施工图纸和资料。
2、施工过程中,对有需要修改的施工方案或增加项目下达书面变更通 知单,作为乙方施工更改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3、负责协调各种矛盾处理,并提供施工中乙方所需的用水、用电,水 电费由乙方承担。
4、甲方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5、甲方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验收隐蔽工程。
(二)乙方责任
1、在合同签定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将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优化、完 善,交甲方审定,同时提交施工组织计划交与甲方审定。甲方审定施工组 织计划不免除乙方任何责任,也不代表甲方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2、按照经甲方审定的施工图进行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和保管。
3、乙方应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按照娄底市、区等级的安全文明施 工要求落实到位,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并对 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负全部责任。
4、乙方入场施工后,不得破坏任何与此项目无关的建筑与设施,并保 证卫生状况良好;如因技术需要确实要进行破坏性施工的,应事先征得甲 方的认可,且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5、开工前,乙方应提供工程进度计划,严格按甲方审定的工程进度计划施 工 。
6、乙方应当为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及其他保险,乙方施工过程中出现工 伤或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不得转包本工程项下的任何部分,如发现乙方存在挂靠或转包 情况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五条缺陷责任期与质量保证金约定
1、缺陷责任期期限:12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总价款3%的质量保证金;质保金在竣工 验收合格满壹年且无工程质量问题无息退还。3、 乙方在质保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2小时 内赶到现场处理,逾期处理的,甲方可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修复,所花费 用从质保金里抵扣,如高于质保金部分,则向乙方进行追偿。如属甲方使 用不当而故意造成损坏,则不属于质保范围。
第六条工程验收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 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按相关技术要求提供的功能指标、国家 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 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 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 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它施工队伍进行施工,由此带来的一切 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因乙方原因而引起工程逾期浚工,延误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 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工程造价的30%。
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验收时,如发现有偷工减料、虚假签证、 材料不合格或乙方私自减少工程量,工程材料规格与施工图、材料设备清 单中相关内容不符的,属乙方违约,乙方支付违约金,每次按合同总价的 1%计算,按次计算违约金,依次类推,甲方有权将违约金在工程款中扣除。
3、因乙方原因导致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及人员安全事故等一切项目上的 刑事、行政、民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的生效
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缺陷责任期满并结清工程尾款 后终止。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