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按比选文件规定推荐了中选候选人,现按有关规定将推荐的中选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4年9月10日 至2024年9月13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中选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选价(元) | 工期(天)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注册证书编号 | 企业资格能力条件资格情况 | |||||||||||||||||||||||||||||||||||||||||||||||||||||||||||||||||||||||||||||||||||||||||||
第一中选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90 | 90 | 张峰/二级建造师:粤************/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粤建安b(2021)******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d******6 | |||||||||||||||||||||||||||||||||||||||||||||||||||||||||||||||||||||||||||||||||||||||||||
1.评审办法:综合评价法 。评审情况如下:
2.业绩情况:本工程不需要公示业绩。 ******委员会评审,有0家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被评为废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向委托人提出。委托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比选应答活动。对委托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委托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顺业东路33号盛越园1栋801之七 邮编:528325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7-****** ******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668号之二901-903房 邮编:510080 联系人:赵文杰、罗慧(项目负责人) 电话:0757-******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监督电话:0757-****** 联系邮箱:****** ******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9月10日 附件: 顺德高新区街心休闲设施项目中选候选人公示.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