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生产8000件木质家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娄底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417000
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年生产8000件木质家具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工业园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投资508万元于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工业园建设年生产8000件木质家具建设项目,项目总占地2730平方米,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生产区、喷漆房、办公区等,并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项目建成后,年生产8000件木质家具。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进行生产,厂房已建成,项目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调试,仅涉及少量改造,故本环评不考虑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要求企业严格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期作业,做好扬尘、噪声控制,规范建筑垃圾的处置。 二、营运期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水帘柜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水帘柜废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经开区污水管网进入娄底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初期雨水通过排水沟汇集纳入市政雨水管网。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加工粉尘、涂胶有机废气废气、喷漆废气、油磨废气。加工粉尘经双筒布袋收尘器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涂胶有机废气产生量较小,要求企业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喷漆房密闭设计,喷漆废气经两套“水帘柜+二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处理后达标排放;油磨废气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因此,各废气均得到有效处置,废气产生的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营运后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车间各系统生产辅助设备运行噪声,车间平均噪声强度约为70~85dB(A)。经预测,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噪声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建议建设单位应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利用厂房进行隔声降噪,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将噪声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 4、固废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是废边角料、废砂纸、木质粉尘、废包装材料、废胶桶、废油漆桶、漆渣、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废砂纸、木质粉尘、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物资部门处置;废胶桶、废油漆桶、漆渣和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至垃圾桶,由环卫部门清运。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实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