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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娄底新化北22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审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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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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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湖南娄底新化北22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7月22日至2024年07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娄底市生态环境局

邮编:417000

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湖南娄底新化北220kV输变电工程

建设地点

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

建设单位

******有限公司娄底供电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湖南娄底新化北220kV输变电工程

******有限公司娄底供电分公司

3、项目性质:新建

4、项目总投资:14963万元

5、建设地址: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

6、项目内容:新化北220kV变电站新建工程、红光-鹅塘π入新化北变电站220kV线路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应按图施工,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恢复临时占用土地原有使用功能,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等要合理堆放,应定期清运。

对临时施工场地定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临时堆土应及时苫盖、干燥天气下易起尘的裸露土地及时洒水抑尘。

3、水环境保护措施:

在施工区域布设临时污水处理设施,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进行处理,不外排;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用附近民房,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开雨季土石方作业。

4、声环境保护措施:

在设备选型上选择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限制夜间高噪声施工。

5、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并收集到指定地点,集中运出。

运营期: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4000V/m和100μT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2、声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声环境监测。变电站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限值要求。输电线路周围环境敏感点噪声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3、水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变电站不新增生活废水。站区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本项目不直接向周边地表水体外排废水。

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变电站内生活垃圾定期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输电线路运营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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