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建筑装饰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为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娄底市生态环境局
邮?编:417000
项目名称 |
年产12万吨建筑装饰材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旺达工业园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拟投资208万元租赁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旺达工业园厂房建设年产12万吨建筑装饰材料建设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880m2。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生产车间、原料堆放区、成品堆放区、办公区以及配套环保设施,项目建设后,将年产12万吨建筑装饰材料。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进行生产,厂房已建成,项目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调试,仅涉及少量改造,故本环评不考虑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要求企业严格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期作业,做好扬尘、噪声控制,规范建筑垃圾的处置。 二、运营期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干粉砂浆、瓷砖胶生产区:投料、包装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排放(DA001);破碎筛分、料仓呼吸、搅拌粉尘经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排放(DA001); 腻子粉生产区:投料、包装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排放(DA002);搅拌粉尘经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排放(DA002) 2、废水: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其中初期雨水经四周排水沟收集后排入园区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NH3-N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经娄底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后排入涟水。 3、噪声 本项目营运后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车间各系统生产辅助设备运行噪声,车间平均噪声强度约为75~90dB(A)。经预测,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噪声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建议建设单位应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利用厂房进行隔声降噪,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将噪声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内产生的一般固废有的废包装袋、收集粉尘。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建筑面积15m2),废包装袋定期外售至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危废主要为废机油、废机油桶,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5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理。运营期内产生的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生活垃圾由员工收集至垃圾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