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化县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智慧能源数字化平台硬件设施设备(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化县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智慧能源数字化平台硬件设施设备(材料)采购;
2.2建设地点:新化县城区;
2.3建设规模:led显示屏,智能能效采集终端(远红外)设备(材料)一批及安装,总投资911600元。
2.4计划工期:3个月(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新化县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智慧能源数字化平台硬件设施设备(材料)采购等,具体内容详见供货要求;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3.1.2财务要求:/
3.1.3信誉要求:不接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设备集成和招标人选择经销商的项目除外)。
3.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由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持(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含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含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基本账户开户信息证明;
上述资料验证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投标申请人一律不予接受其提出的投标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4.2报名时间: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7日8:00~12:00,15:00~18:00时止(节假日休息)。
4.3报名地点:新化县清水塘路(金水园)第一幢301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22日9时30分。
******有限公司会议室218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有限公司会议室218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i。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委员会的监督,联系方式彭先生******615。
10.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化县振兴南路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新化县清水塘路(金水园)第一幢301号
项目负责人:刘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本招标项******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化县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智慧能源数字化平台硬件设施设备(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化县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智慧能源数字化平台硬件设施设备(材料)采购;
2.2建设地点:新化县城区;
2.3建设规模:led显示屏,智能能效采集终端(远红外)设备(材料)一批及安装,总投资911600元。
2.4计划工期:3个月(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新化县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智慧能源数字化平台硬件设施设备(材料)采购等,具体内容详见供货要求;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3.1.2财务要求:/
3.1.3信誉要求:不接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设备集成和招标人选择经销商的项目除外)。
3.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由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持(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含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含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基本账户开户信息证明;
上述资料验证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投标申请人一律不予接受其提出的投标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4.2报名时间: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7日8:00~12:00,15:00~18:00时止(节假日休息)。
4.3报名地点:新化县清水塘路(金水园)第一幢301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22日9时30分。
******有限公司会议室218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有限公司会议室218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i。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委员会的监督,联系方式彭先生******615。
10.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化县振兴南路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新化县清水塘路(金水园)第一幢301号
项目负责人:刘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