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交通管理积压车辆处置工作,切实消除报废车、漏检车违法上路等各类交通安全隐患,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我大队决定对超期未接受处理或未领取的车辆(共计2632台)进行全面清理,现予以公告************办事处跑马岭社区66号),逾期不来接受处罚的,将依法对公告的车辆予以处置。
特此公告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1月5日
特此公告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