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以及车用系类无源辐射器被动盆与复合盆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14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38—831938
通信地址:娄底市生态环境局
邮编:417000
项目名称 |
******居以及车用系类无源辐射器被动盆与复合盆生产基地项目 |
建设地点 |
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工业园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居以及车用系类无源辐射器被动盆与复合盆生产基地项目,项目使用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工业园创业三路以东、华星路以西、创新四街以南、创新三街以北用地建设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占地面积19966.8平方米,建设内容有建设1#厂房、2#厂房、3#厂房、建设宿舍等配套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为减少施工期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应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并对建筑垃圾尽量加以回收利用,防止长时间堆存而产生扬尘等污染。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实行袋装,每日由清洁员清理,送往垃圾收集点。 二、运营期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项目配料、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密炼、开炼、硫化、上胶、补强、烘干工序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UV光氧+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经娄底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涟水,打浆工序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噪声:采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隔声、减振、消声、加强管理等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本项目一般固废包括除尘灰、废包装袋、边脚料、不合格品,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其余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本项目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胶桶、废润滑油、废油桶。所有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生活垃圾处置参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管理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关于本项目的评价总结论 |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符合项目所在区域“三线一单”相关要求,项目平面布局和选址较为合理,在严格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类污染物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废气、废水、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得到合理合法处置,项目建成运营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能够满足周边环境功能规划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项目建设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