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娄底市鹏汇定制家具厂(普通合伙)报送的《年加工500m3木材木制品生产(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为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娄底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417000
项目名称 |
年加工500m3木材木制品生产(变更)项目 |
建设单位 |
娄底市鹏汇定制家具厂(普通合伙)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娄底经济开发区洪冠街1号 |
环评机构 |
******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娄底市鹏汇定制家具厂(普通合伙)拟投资100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增加部分生产设备与环保设备,本次变更项目完成后年加工500m3木材,总占地面积为5536.03m2,主要产品为木扶梯、木门、木衣柜等木制品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加工粉尘、胶粘废气、喷漆废气、晾干废气。 加工粉尘分为机加工粉尘、人工打磨粉尘、栏杆打磨粉尘。机加工粉尘通过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设备,少部分设备另设移动式粉尘收集器进行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人工打磨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栏杆打磨粉尘通过设置水式打磨柜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喷漆废气中底漆房采用封闭车间+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DA001~2)进行处置,面漆房采用负压收集+水帘柜+二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DA003)进行处理。胶粘废气、晾干废气于厂界无组织排放。 二、废水 项目营运期生产用水为面漆房水帘柜机补水,以及水式打磨柜机补水,该设备均带有回水槽,可实现循环利用,无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经园区现有污水管网排入娄底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涟水。 三、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通过安装了减震基座,厂房隔声;高噪声设备均布置在车间中部等措施控制噪声,经采取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四、固废 本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尘设备粉尘、废弃边角料等一般固废收集后统一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废漆渣底泥、废漆包装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关于本项目的评价总结论 |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湖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管控要求暨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版)》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只要严格执行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通过全面严格实施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