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拟对《娄底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方案》编制及后期运营辅导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发布公告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娄底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方案》编制及后期运营辅导服务
二、项目编号:娄发改服采磋[2023]1号
******委员会
四、采购项目简介
(一)本项目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
(二)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预算80万元以内;
(三)本项目采购设置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
******委员会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本项目优先支持有经验的供应商。
六、采购报名文件的获取与递交
(一)获取报名文件的时间期限:报名文件获取时间(即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4日。
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报名文件,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报名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委员会官网线上获取报名文件(官网地址:******/)。
供应商获取报名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供应商电子邮箱)、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采取线上方式的,以上相关证件资料以扫描方式提供。
(三)供应商报名文件的递交:供应商获取报名文件后,应认真填写《娄底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方案》编制研究咨询服务申请书(附件2),并由申请单位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后在规定报名截止时间(线下现场递交的,以送到时间为准;以邮寄方式递交的,以寄发时邮戳日期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的,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内递交报名资料。
供应商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磋商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内容,请及时报备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更正后的报名资料。凡超过报名截止时间提交的报名文件一律不予以采用。
七、供应商资格审查与磋商邀请
本项目的采购磋商,由磋商小组对所有递交了报名资料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1.按本公告第五、六条的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材料和相关资质证明进行审查;
2.经磋商小组讨论后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
3.采购人从磋商小组提供的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供应商为拟邀请对象,并发出磋商邀请函。
八、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供应商收到邀请函后,应按照本公告附件1相关要求制定并及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办公室(指定地址);
(三)供应商应当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一式叁份)并密封,现场送达或邮寄至指定地点;
凡逾期送达或未送至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九、磋商组织实施
(一)磋商时间:以邀请函明确的时间为准;
******委员会;
(三)磋商评审:根据磋商情况评估打分,原则上按最高分确定中标单位。
十、采购信息的发布、询问及质疑
******委员会网站发布,凡在其他媒体发布本项采购信息,如有不符的,均以本网站公告信息为准。本公告期限为7个工作日。
(二)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三)供应商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委员会
2.联系人:罗晶兰
联系电话:******,******
3.通讯地址:娄底市湘中大道500号
4.邮 编: 417000
5.电子邮箱:******
附件:1.采购需求介绍
2.《娄底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方案》编制研究咨询服务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