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娄底市娄星区盛丰养殖专业合作社报送的《盛丰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3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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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娄底市娄星区勤政街36号
邮编:417000
注: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对环评报告表内容负责
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盛丰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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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娄星区水洞底镇羊角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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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娄底市娄星区盛丰养殖专业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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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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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娄底市娄星区盛丰养殖专业合作社拟投资1606万元在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水洞底镇羊角村(原有养殖场建设范围内)建设盛丰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建设项目,本次改扩建项目对现有4栋猪舍及其他辅助用房和污水处理站进行升级改造,不新增建设用地,各类栏舍建筑面积680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妊娠舍、分娩母猪舍、后备/空怀母猪舍、保育舍、育肥舍、隔离舍等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物资暂存间、消毒淋浴间、环保工程和公用工程等,存栏基础母猪600头,年出栏仔猪8000头,育肥猪4000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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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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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开展了公众参与,编制了《盛丰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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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有关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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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关于本项目的结论 |
盛丰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要求;建设项目选址合理。在严格落实本项目提出的措施的前提下,各种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和合理处置且满足总量控制要求,从预测的结果来看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相对较小,不会明显改变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