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报送的《娄底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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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娄底市娄星区环保街99号
邮 编:417000
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娄底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一期)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娄底市城南片区(原万宝新区)万宝镇大塘村东南部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为改善生活污水管网问题,拟投资17938.15万元,在湖南省娄底市城南片区(原万宝新区)万宝镇大塘村东南部建设娄底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污水处理量为2万t/d,污水处理厂全部出水达到《湖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T1546-2018)一级标准,部分省地标未做要求的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1一级A标准后排入檀山湾河(永昌河)。本项目******居环境质量,提升檀山湾河(永昌河)水质;并有利于城市整体形象的提高,改善投资环境,对实现社会、经济环境和谐健康发展均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设计污水处理量为2万t/d,污水处理厂全部出水达到《湖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T1546-2018)一级标准,部分省地标未做要求的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1一级A标准后排入檀山湾河(永昌河)。区域截污纳管后减少了直排檀山湾河(永昌河)的废污水量,废水收集经项目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大大降低了纳污范围内污染物的排放量,可以实现有效减排,减少了废污水对檀山湾河(永昌河)及其下游湘江水域的污染,有利于区域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预处理、A/A/O生物池、污泥脱水间等工艺产生的恶臭和食堂油烟。恶臭收集后经生物除臭系统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于屋顶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污水处理厂的各类设备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设减振基础、消声等措施,在采取防治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栅渣、沉砂、剩余污泥、废矿物油、在线监测及化验室产生的废液、废包装空桶/含油抹布手套和生活垃圾等。栅渣、沉砂送至城市垃圾中转站压缩后送至垃圾填埋场;剩余污泥储存于污泥池,送至污泥处置公司处理;废矿物油、在线监测及化验室产生的废液、废包装空桶/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固废均能得到有效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