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45万吨新质优特钢深加工中心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娄底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417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45万吨新质优特钢深加工中心项目(一期) |
建设地点 |
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环路以南、华星路以西、创新五街以北 |
建设单位 |
******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有限责任公司投资36800万元,建设45万吨新质优特钢深加工中心项目(一期),项目位于娄底市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工业园北环路以南、华星路以西、创新五街以北,占地面积66667m2,拟购置优特钢深加工生产线设备,建成后可深加工优特钢45万吨/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本项目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本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经开区污水管网排入娄底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不会对项目及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本项目剪切过程中会有少量的金属粉尘产生,由于金属粉尘密度较大易沉降,进入大气中的量较少,通过加强车间地面清理,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热处理废气通过烟道引至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不大。 3、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级在75~85dB(A)。经采取选取低噪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4、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实验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边角料、沉淀池沉渣、含油手套及抹布、废润滑油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每日统一清运处置;边角料、沉淀池沉渣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外售;含油手套及抹布、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5、本项目的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42t/a,SO2:0.41t/a,NOx:3.257t/a。SO2、NOx需通过排污权交易或其他方式获取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建立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人,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按环评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环境风险事故。 |